因自己生产路由器在用户操作界面上与别人有所相同,深圳市吉祥腾达科技有限公司被其竞争对手深圳市普联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最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这起计算机操作界面著作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终审认为:普联公司主张权利的TL-R460路由器用户界面不符合我国著作权法关于作品独创性的要求,不受法律保护。
因自己生产路由器在用户操作界面上与别人有相同之处,深圳市吉祥腾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祥腾达公司)被其竞争对手深圳市普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联公司)告上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吉祥腾达公司侵权行为成立后,吉祥腾达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备受关注、也是该省首宗计算机操作界面著作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终审认为,普联公司主张权利的TL-R460路由器用户界面不符合我国著作权法关于作品独创性的要求,不受法律保护,驳回普联公司的起诉请求。
吉祥腾达公司被索赔损失15万元 2004年7月5日,普联公司以吉祥腾达公司及其销售商张某侵犯其TL-R460路由器用户界面的著作权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吉祥腾达公司、张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立即销毁库存的侵权产品,在全国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15万元。
普联公司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向法院提交系列证据,其中包括:2003年7月18日,普联公司向杭州新荷计算机有限公司销售8台TL-R460路由器的增值税发票及销货清单以证明自己公司在这一时间之前创作了TL-R460路由器用户操作界面这种汇编作品;2004年3月29日,普联公司在张某经营的电脑展销部公证购买吉祥腾达公司生产的三款多功能极速宽带路由器,价格合计1410元(不含税)。该三款路由器的用户操作界面相同,以证明侵权产品由吉祥腾达公司生产销售。
吉祥腾达公司辩称。该公司认为,根据2004年3月1日自己公司与睿联公司签订的《路由器软件授权使用协议书》,吉祥腾达公司获得有关软件的使用权,因为软件不同,所以与普联公司的路由器操作界面也不可能完全相同。吉祥腾达公司还认为,很多其他品牌的路由器也使用相同或近似内容的操作界面,路由器操作界面的表达方式有限。
一审判定侵权行为成立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经过比对双方涉案型号的路由器用户操作界面,两者在设计风格、内容布局、表格形式方面虽有一些不同内容,但也有很多相同之处。具体包括:在操作界面的左侧和上方,两者均用单一色调,划分出较为显著的曲尺状区域,两者该区域的长度、宽幅和圆弧形内角大致相同,左上角位置均显示各自的产品标志,上方均为各自的广告语,左侧均为功能菜单;在操作界面中部框格内,是选中菜单中某项功能后所显示的相应运行状态内容,双方操作界面的这些框格设计在形状(如只有左上角为圆弧形,其余三角为直角)、色彩(框格上部为蓝色横条,其余三面边框用黄色线条)等方面完全相同,框格内的运行状态内容因双方产品功能的差异而有所不同,但运行状态内容的排列方式、字体及颜色也基本相同。
法院认定,双方的操作界面在设计风格、内容布局、表格形式等方面大部分内容相同,且吉祥腾达公司生产销售涉案路由器比普联公司创作和公开其操作界面这一汇编作品的时间更晚。因此,应认定吉祥腾达公司上述型号路由器的操作界面部分抄袭剽窃了普联公司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其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原审法院据此作出一审判决: 张某、吉祥腾达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销毁库存的采用侵权操作界面的路由器;吉祥腾达公司赔偿普联公司经济损失3万元。
终审判定涉案操作界面不受保护 之后,吉祥腾达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我国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计算机用户界面是否构成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应当根据诉争用户界面具体组成予以客观分析。
据分析,双方路由器用户界面,左上角位置均显示各自的产品标志,上方均为各自的广告语,左侧均为功能菜单和按钮。用户界面中的功能菜单与按钮,均表明了相应的功能,是用户操作路由器程序的方法,菜单中命令的名称及按钮的名称均是操作方法的一部分,这些操作方法具有纯粹的实用性。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具有独创性的表达,并不保护思想、工艺、操作方法或数学概念,上述操作方法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至于执行用户界面有关命令后显示的对话框、窗口等要素,均是路由器程序设计者在设计用户界面时共同使用的要素,这些要素不具有独创性,也不应获得著作权法保护。另外,从用户界面的整体来看,TL-R460路由器用户界面各构成要素的选择、编排、布局,仅仅是一种简单的排列组合,并无明显区别于一般路由器用户界面的独特之处,不符合我国著作权法对作品独创性的要求,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由此认为,原审判决仅因为双方用户界面具有相同或相似性,就简单地认定吉祥腾达公司构成侵权是不恰当的。普联公司主张权利的TL-R460路由器用户界面不符合我国著作权法关于作品独创性的要求,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其关于吉祥腾达公司、张某构成侵权的主张不能成立。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撤销一审法院判决、驳回普联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的终审判决。(记者顾奇志,通讯员孙明飞)